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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 缺口

魔与夜 墨神cs 7862 2024-06-29 15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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风吹了一天一夜。

几个少年,突然间全都消失的无影无踪了,这让小爱莉丝顿时觉得索然无味,尤其是在对着那个吃饭时只会低头不语的哥哥。

“山上的叶子也该落了一天一夜。”

每当这个时候,小爱莉丝就觉得塔纳维诺山上有股奇怪的吸引力,无论如何都值得努力挣扎去走一趟。

她背上画板,独自一人来到了山上,一路上环顾四周,用一种毫不掩饰的渴望,孤独地感受着一花一木的色彩,这个时节,森林里的颜色是最丰富的、最成熟的,眼睛是根本没有办法停歇的。

她架着画板,一会儿在这里画一副,一会儿在那里画一副,兴致来了,她还会在画上补充原本没有的一只百灵鸟或者一只小白兔,画小白兔的时候,她自然而然地想到了胖子,但觉得胖子出现在这样画里,画就不好看了,所以她只补充小动物。

“死胖子,一定不要让我失望啊。”

到了山顶,天空像是张开臂膀的大大的胸膛,更为奇妙的是,她发现了另外一个也在写生的人。

那个人的样子很娇小,头发很美丽,梳理的和艺术时代的半身雕像极其相似,估计他三十多了,可面色却像个孩子一样。小爱莉丝觉得他位真正的艺术家,刚想走近,却突然惊飞了一只躲在草丛里的小鸟,它焦躁地拍打着翅膀从那人头上飞过。

但那人好像没有受到打扰。

他的嘴唇有种温和的坚决,颈上是一个现在已经很少有人戴的围带,别着一个小小的蓝色珊瑚别针。

小爱莉丝知道,他已经发现了自己,但是他仍然以一种迟缓的、温柔的、利落的动作在画板上描绘,好像整个世界都已经与他无关了。

小爱莉丝坐到了他已经画好的那些画边上,上面有沙漠、海洋、天空、草原,她安安静静地看着,轻轻地抚摸着这些画,好像这画上色彩也在悄悄地流动。

等到那人终于停下画笔时,小爱莉丝用带着没有把握的胆怯问:“这些地方你都去过吗?”

那个人用他那美丽的眼睛盯着小爱莉丝片刻:“是的。”他的声音压的很低,仿佛是怕把那些景物给吓跑了。

小爱莉丝被这种静默的力量感染了,她也就不说话了,静静地看着他正在画的东西――塔纳维诺山脚下的科隆那城。

那个人又从画布地下抽出了几张画递给小爱莉丝,她立刻就明白了,他是要静静地沉思一会,看看画还有没有需要修改的。

小爱莉丝展开那些画,哦,原来他也是一路画上来的,可他画的是这么的好,那些景物如此的真实,飘在空中的树叶仿佛还在缓缓的下落。

轻轻地抚摸画,小爱莉丝突然想起了一首描写秋天的诗,她在心里默默地背诵,柔和平淡,背完之后,她感到自己脸微微地发烫。

“你,也画画?”

那人不知道什么时间已经站到了小爱莉丝的面前,显然他本来不想打扰她这种纯洁的自我陶醉。

小爱莉丝本想说是,可想到自己画的那些和他的差距,声音还在喉咙里,就冰消雪融了,在其他人看来,只是张了张嘴。

“能让我看看吗?”

那人看向合在地上的画板。

小爱莉丝的拿画的动作带着一种压抑着的满腔热情的味道,心里极其想把画给他看,可是又怕他像胖子一样,说画的像大饼一样。

可是她不明白,大饼在胖子眼里就是最美的形状。

他翻着小爱莉丝的那些画,目光扫视画的每一个角落,好像在寻找什么闪光的地方,小爱莉丝心里挺担心的,但看到他的目光依然的安详温柔,她就放心了。

“你是喜欢画风景的。”

“嗯,”小爱莉丝的声音里带着一种小小的震颤,“因为画风景的时候,我觉的它们都是有生命的,即使冬天到了,那些花花草草也还会在画里活着。”

“那人就没有生命了?”那人笑道。

小爱莉丝吐了吐舌头,“不一样哪。”

“哪里不一样。”

“我也不知道。”

“那就努力去画吧,画到你知道的那一天。”

“那你喜欢画什么样的东西?”

“一切有生命的东西?”

“一切?”小爱莉丝想起他画的科隆那城。

“对,一切,或是疯狂的,或是病态的,为了生命的形式,为了色彩的线条,为了浪漫与骄傲,我不惜一切地环顾四周。我走在人群中,像是走在沙漠里的独狼,饥渴难耐,遭受炎热和寒冷的双重折磨,孤独地嚎叫,幻想着千万里之外泉水淙淙,花园葱郁。这是很多人都看不到的,但是你和他们不一样,你的眼前有从未见到过的美丽景色,如果那一天够幸运的话,见到它们,立刻就可以认出它们,而不是像大多数人那样错失,这是多么美妙的才能啊,将梦境在画中肯定下来,奉为神圣,然后在这个世界孤独地寻找。”

小爱莉丝睁大了眼睛,“你的说法很古怪,但好像真滴是这样子的,我想了解我梦想过的一切。”

“那就别浪费时间了,去寻找吧。”

那人把手递给了小爱莉丝。

小爱莉丝怯生生地把手伸给了他,眼中流露着高兴和激动。

那人在小爱莉丝的手上吻了一下。

“送上我这流浪人最衷心的祝福,我祝福你,艺术之神的手会带你到你期待的任何地方。”

“是的,也祝福你,流浪人。”小爱莉丝的脸因为激动而容光焕发。

小爱莉丝帮着流浪人收拾东西的时候,偶然间看到了他画的科隆那城的城墙崩塌了一块,但现实世界那里是好的啊。只是当时小爱莉丝并没有太在意,因为自己有时也会对参照物做修改。

而她不知道的是,这崩塌的一块,就是刚才被她惊飞的那只鸟身上落下的杂草造成的。

她还以为是那人故意往科隆那城脸上添一颗痣呢。

“你叫什么名字,流浪人?”

“罗切斯特。”

流浪人说这名字的时候,一阵诡异的风吹过山头,山谷里回响起奇怪的声音。小爱莉丝仅仅只听到一个罗字。

小爱莉丝本想再问,但流浪人已经走在下山的路上。

“我在她身上闻到了一种很好闻的味道。”

“我也闻到了。”

“所以你这么绅士?”

罗切斯特不置可否地一笑,“希望我们闻到的不是同一种味道。”

……

“弗兰克?”威尔士对身边的金发女人轻声说,“亲爱的,你在着树上看一会月色,当月亮挂上那个枝头上的时候,我就回来了。”

金发女人摇了摇头,满脸的不乐意。

“乖,”威尔士捧起了她的脸,吻了下去,女人嘴里的空气一下子被抽空了,眼神瞬间迷离起来,“我回来会给你带礼物的。”

威尔士如一片树叶飘落在几个少年边上。

“喂,你们在偷看什么?”

劳伦斯的猎刃长刀“唰!”的一声划破寂静。

但是被威尔士两根手指夹住了。

“这么紧张干什么?又不是偷看妹纸洗澡,就算是,凭我探穴手的功夫也能全身而退。”

“威尔士!”

弗兰克、劳伦斯和阿德勒都是又喜又惊。

原来,他们这几天一直在山上僻静的地方对胖子进行魔鬼式封闭训练,但是斗气修炼方面收效甚微,但是发现胖子对各类兵器上手很快,而且挥舞起来有模有样,但是刀枪棍棒这些兵器好像都不适合胖子,所以想打造两把双锤,到时候增加点视觉震撼力也不错。可下山的路上却突然发现几个鬼鬼祟祟的人,几个人一路跟踪发现了这个地方,而且发现了菲克的父亲被他们绑架了,准备今天晚上趁着月黑风高……

而威尔士说,“他是为了在这美丽的月光下,遇到一个玫瑰色的姑娘。”

劳伦斯脸上立刻挂上三根黑线。

“待会,你们几个待会负责摇旗呐喊,就要让他们见识见识我丛林游侠的手段。”

“摇旗呐喊?”

“对,就喊……”

“威尔士,我爱你!”金发女人不知道什么时候也从树上跳下来,手里拿着个树枝往头顶一横,“月亮已经挂上来啦。”。

劳伦斯看向菲克,发现他脸上也是三根黑线,他们再看向胖子,却发现胖子一脸的认真,而且还提出建议说。

“‘威尔士!威尔士!我爱你!’这样比较有气场。”

“嗯!这个注意不错。”

劳伦斯是个好强的人,而且不服输,当然不干了,直接跳起来:“我们骑兵团负责东边,你负责西边。”

东边是个山贼的大本营,里面不知道有多少带人。而西边呢,一个哨楼,上面是两个哨兵。

“哈哈,男儿的血液已经沸腾啦!那我就不客气了。”威尔士打了个响指,然后指向哨塔的方向。

三个人都在等待他出手,可是威尔士好像并没有什么动作,只是拿出了随身的酒袋。

不一会儿,边上的树丛里传来了响动,威尔士哈哈一笑,酒喝的更欢了。

一只猴子,龇着牙,提着血淋淋的人头走到他们面前。

“好,好,来,喝一口压压惊,别喝光了,给上面的兄弟留一点。”

他们这才发现,上面火把边上,依然有两个人影,只是细看下,有点像猴子。

“走!”劳伦斯见威尔士不费吹灰之力就搞定,这摆明是在挑衅。

阿德勒扯了扯他的衣袖,“喂,15级的高阶斗气留形啊。”

“怕什么,你们两个记得摇旗呐喊!”

劳伦斯这一从出去,就有几个山贼围了上来,他们上下一打量,都面露难色。

“你俩来吧。”

“俺腰疼。”

“宝宝肚子痛”

“没出息,按老规矩!”

三个山贼在一起猜拳,完全没有把劳伦斯放在眼里。

夜一下就重了。

劳伦斯以前可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,当他们第三次还没有分出胜负的时候,再也忍耐不了,直接横腰一刀挥了过去。

其中一人,一抬腿,刀就被踩到脚下,连头也没回,继续他们的猜拳游戏。

“呀!”

劳伦斯空手冲上去,却又被另外一人一脚踢翻,然后三个人继续他们的猜拳游戏。

阿德勒有些吃惊,劳伦斯的能力他们清楚,就算是在正规的步兵中,他也不算差,可是竟然连还手的余地都没有,这绝不是普通的山贼。虽然穿着统一的长袍,但很显然他们都是外族人。看他们猜拳的样子,是让劳伦斯自己走?

“喂,玩游戏那就要遵守游戏规则,我是威尔士,你们有觉悟了吗?”

三个人停止了猜拳,第一个矮个子的绿脸人问:“是那个曾经的猎魔人!现在的丛林游侠!号称火达摩的威尔士吗!”

“也可以叫我爱酒爱女人的威尔士。”威尔士答,他知道小绿人原来是生活在山洞众多的戈壁边缘,他去过那个地方,为了应付戈壁的恶劣环境,每一个洞的构造都巧妙无比,洞与洞之间盘根错节,壮丽非凡,堪称人类建筑艺术的奇葩。

第二个高个子黑脸的人眼里流露敬意,“他的火光已经架起了黑夜,如一颗晨星,黎明的先觉。沉缓的嬉戏中,一个个鬼魂四散奔走,烧焦的魔王抱憾横死,白骨成林!他枕着丑恶,目光融融,青春的灿烂化成一簇火炬,无人不识!”

“啊,没想到还有人记得,当年的毁神十三骑每个人都是传说,那个叫威尔士的也跟着沾了点光,可神依旧高高在上,而人却不知从哪里来,要到哪里去,又身在哪里?”威尔士看他除了头部,其他露在外面的皮肤都很白,就知道他就是鸳鸯人,生活在大森林附近的沼泽地,这个种族每个人个子都很高,头被晒得很黑很黑,但身体其他部分常年泡在沼泽地里所以很白。那是块毒雾弥漫、昆虫肆虐的地方,在那样的艰难环境下,竟然孕育了人类!生命多么奇妙啊!

第三个长着尾巴的人说:“威尔士先生,您是怎么看待的当年的毁神十三骑?”

威尔士看他的样子,知道他是生活在高原上的长尾人,那是个彪悍的种族,但他的脸上却没有那股凶悍之气,变得温顺了。

威尔士叹了一口气,“这几年,我行走于落基山脉的丛林中,有一次天下了很大很大的雨,我又累又困,就靠着一颗树睡着了,溪水哗哗的流淌。我做了一个梦,梦里我变成一只兔子,躲在洞里,饥寒交迫,外面雷雨交加。我听说有一个地方,那里草很嫩,那里没有狼,那里没有蛇,那里有许多许多可爱的小白兔,那是兔子的王国!于是我再也忍耐不了这个潮湿狭小的地方,冒着大雨,我就冲了出去。我跑啊跑啊,我很困倦,也很饥饿,我不知道方向,不知道在哪,但是我仍然要跑!我跑啊跑啊跑,我觉得后面有什么危险的东西在追我,仿佛一停下来,就再也没有机会跑了。突然!从地下钻出来一只凶猛的狼,它一下子把我按到在地,扯掉了我的一条腿,但我还在跑。我跑啊跑啊跑,没多久又一条蛇飞了出来,它缠住我的脖子,让我无法呼吸,但是我还在跑,因为一停下来,就再也没机会了。这时,一只鹰从树后面冲了出来,把蛇撕成了几节,也撕开了我的胸膛,它一手拿着蛇胆,一手拿着我的心脏,狞笑着,但是我还在跑,因为我知道不能停。我就这样跑啊跑啊跑,直到变成骨头,变成尘埃,变成空气,我还在跑!因为有个人告诉我:有一个地方,那里草很嫩,那里没有狼,那里没有蛇,那里有许多许多可爱的小白兔,那是兔子的王国。”

“这么跑到底有什么意义,那个地方存在吗?”一个黑袍人远远地问

“当第一个人类从神手上跳离,接触地面的那一下,对那个人来说也许并无意义。亚当和夏娃第一脚迈出伊甸园时,他们也不明白离开的意义。神给了人生命,道路却需要我们自己寻找,你说呢,朋友?”威尔士答。

“你太放肆了,总有一天太阳会晒干你的血肉,风会吹散你的骨架,就像神对所有放肆的人一样。”

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……”威尔士大笑不已。

“带酒了吗,老朋友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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